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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普通高等院校2018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27 15:49信息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浏览次数:

  经研究决定,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普通高等院校2018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将于近期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学校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电大

2017年12月30日

衡阳市广播电视大学

职业中专

衡阳师范

耒阳师范

实验幼儿园

2017年12月30日

衡阳市实验幼儿园

田家炳

2018年1月6日

衡阳市田家炳实验中学

七中

2018年1月6日

衡阳市七中

二十六中

六中

2018年1月6日

衡阳市六中

衡钢中学

耒师附小

2018年1月6日

耒阳师范附属小学

资格初审合格者即为面试入围对象,请所有面试入围对象于报考学校面试当天上午7:30持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准时到达各考点候考室候考。迟到或不参加面试的考生,作缺考处理。

  附件:《面试考场纪律及考生注意事项》

  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7日

 

  面试考场纪律及考生注意事项

  一、应试者必须于面试当天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准时到达各招聘学校候考室候考。迟到或不参加面试的考生,作面试缺考处理。

  二、应试者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书籍资料和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面试考场,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

  三、应试者在面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应试者进入面试考点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随意离开候考室或备课室或候分室,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四、在试教室或专业测试室中,考生只报面试序号,不得透露出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籍贯、就读院校等相关信息。

  五、面试结束后应试者立即离开面试室前往候分室。离开时不得将试题、上课教案(上课稿)、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面试室。考生获知本人成绩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议论面试内容。

  六、应试者违纪违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取消该考生的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1、携带手机等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2、在面试室透露本人姓名等相关信息的;3、偷听他人答题或将试题内容泄露给候考人员的; 4、通过伪造证件证明等获得面试资格和面试成绩的;5、扰乱考场及面试工作秩序的;6、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面试的;7、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面试的;8、协助他人实施作弊行为参加面试的;9、将试题、上课教案(上课稿)或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10、交换试题、上课教案(上课稿)或草稿纸的。其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还将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的处理;有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还将给予其终身不得报考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