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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单位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的出国审查和报批工作。
联系电话:0734-8867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