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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科

发布日期:2017-10-28 00:00信息来源:浏览次数:

  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离退休政策;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有关工作和工资统计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审批,指导全市相关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的审核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标准加离退休费;落实国家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休假时间、工龄计算及工作人员的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死亡抚恤等政策;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的审批,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退职)、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的审批;负责市直机关福利费管理;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有关工作;参与拟订有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待遇等政策。 

  联系电话:0734-2896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