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发布日期:2017-10-28 00:00信息来源:浏览次数:
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工作;承担学科带头人、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及其他专家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博士、博士后和留学回国人员的管理协调工作及有关科研经费的资助工作;指导市留学回国人员联谊会的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职业)资格制度;负责市专家咨询委员会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市专家联谊会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734-2896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