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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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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定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劳动者平等就业、流动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并指导实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牵头拟定和指导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拟定全市就业专项资金和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定全市失业保险规范性文件、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失业预测预警制度,指导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拟定失业保险基金稽核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工作。

  联系电话:0734-8867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