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直单位
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参与拟定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管理市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经费;承担有关国际援助贷款项目资金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信息工作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和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734-886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