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为民办实事的实施意见
根据省劳动保障厅有关会议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改善民生,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真正树立劳动保障部门“真心真意为民着想,诚心诚意为民解难,实心实意为民办事,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职业风范和“以人为本,尊重劳动,廉洁自律,勤政高效”的职业道德,2008年全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在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同时,努力完成为民办实事任务。
一、实事项目
(一)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2008年人均增加100元/月。并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全面铺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继续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范围,2008年全市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医保试点工作,年底参保人数达到65万人。
(三)全面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和关闭破产企业退休退养人员参加医保问题。
(四)实施农村贫困家庭转移就业扶贫援助工程。年内帮助1.1万户农村贫困家庭每户至少一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有组织地进行转移就业,实现“技能培训一人,转移就业一人,脱贫解困一户”的目标。
(五)积极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行动。巩固“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成效,建立动态清零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关闭破产独立工矿区就业援助行动;建立完善城镇未就业军队退役人员就业援助制度。
(六)全面实施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程。重点做好女性55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以上人员的养老生活保障,妥善解决因建设需要新增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问题。
(七)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认真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完善配套措施和办法,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完成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年底实现全部企业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全部签订劳动合同。
(八)积极推进建立企业工资集体谈判协商制度。主动协调工会、企业家协会和工商联,将工资集体谈判协商作为推进集体合同制度落实的切入点,年内实现全市国有企业和三分之一以上超过500人规模的外资、民营企业建立工资集体谈判协商制度。
(九)落实企业“老工伤”人员待遇。按照分类参保、逐步解决的思路,将全市企业老工伤人员逐步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十)落实血吸虫病人医疗、工伤保险待遇。按照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的规定要求,制定将血吸虫病人分别纳入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具体办法,实现社会统筹。
(十一)切实减轻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负担。降低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自付比例。
(十二)着力推动促进就业工作。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3万人以上。
二、责任体系
(一)市局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二)市局各相关科室、单位责任主体和工作责任。
1、责任主体:就业科、养老科、医保科、培训科、工资科、法制科、就业处、社保处、医保中心、征缴处、工伤中心等11个单位为落实为民办实事的主要责任单位或相关责任单位。
2、工作责任:(1)建立领导责任制。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科室或单位负责的实事项目,相关科室、单位要紧密配合,明确牵头科室、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组建工作班子,确定专人落实;单个科室、单位负责的实事项目,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并确定专人负责。(2)建立工作责任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报告工作情况。(3)建立协调责任制,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4)建立督查责任制,定期调度工作情况,督促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5)各牵头科室、单位要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县市区,并明确责任。
(三)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责任主体和工作责任
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要按照市局分解下达的具体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并参照市局各相关科室、单位责任主体和工作责任建立责任体系。
三、指标体系
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及市局各相关科室、单位均应建立考核指标体系。
(一)市局各相关科室、单位考核指标
市局各相关科室、单位的考核指标。将为民办实事的主要内容分解若干项,落实到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市局各相关科室、单位完成工作目标的数据由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提供,由市局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估、认定。
对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的考核指标,由市局各相关科室、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并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完成工作目标的数据,分别由市局各相关科室、单位评估、认定。
(二)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考核指标
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参照市局考核指标制定。
四、考核体系
市局、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及市局各相关科室、单位均应制定考核体系。
(一)市局考核体系
1、考核机构:市局成立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工作。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牵头,局人宣科、规划财务科、纪检监察室等为成员科室。
2、考核对象:市局考核办公室负责考核12个县市区劳动保障局和市局各相关科室、单位。
3、考核方法:对市局各相关科室、单位采取季度自评、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方法。即每季度由市局各相关科室、单位进行自评,半年由市局考核办公室组织检查,年终由市局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综合考核评定。
对12个县市区劳动保障局采取逐月报告、按季自评、半年检查、年终验收考核的方法。即县市区每月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别报市局各相关科室、单位,每季度组织一次自评;半年由市局各相关科室、单位分别对县市区完成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年终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市局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由市局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综合考核并予通报。
(二)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考核体系
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参照市局考核体系制定。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为民办实事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改善民生的基本要求,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有效举措,是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的具体体现。为民办实事是当前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件件与人民群众的利益相关。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和市局各相关科室、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真心真意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2、加强领导。为民办实事是今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的重点,局党组决定,成立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局长徐建中同志任组长,魏诗祥、柏承运、杨衡慧、刘日煊、王志刚等同志任副组长,曾崇伟、刘晓辉、王海琦、刘锦龙、周厚联、王大展、陈昌衡、刘国芒、陈军、文春乔、屈安群、黄晓林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曾崇伟同志兼任主任,具体负责为民办实事的组织、协调、综合、联络工作。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和市局各相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切实加强领导,把办好为民办实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办好为民办件实事,带动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3、狠抓落实。为民办实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完成为民办实事任务非常艰巨。要坚持分级负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加强协调,真抓实干,确保完成。既要完成已量化的工作目标任务,又要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的服务水平。市局各相关科室、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也要结合实际,抓紧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将任务逐项分解落实。要做好宣传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群众纪律,绝不允许借办实事之名向群众乱收费、乱摊派,加重人民群众的负担,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4、严格督查。市局将在6月和12月召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为民办实事的落实情况,并派出督查组检查、验收。局各相关科室、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落实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要加强监督检查,绝不允许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因敷衍塞责、推诿拖延、违纪违法而造成工作影响和损失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